| 一是加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实行药品经营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对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100%,并对2007年度被评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强化经营企业责任,切实解决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以及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等问题。
二是推进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换证工作。严格实施GSP认证,强化对认证后企业的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做好GSP证书到期换证工作。
三是推进药品远程监管工作。加快研发并应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远程监管系统,年底药品零售企业远程监管覆盖面达到60%以上,数据上传率达到50%以上。
四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提高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标准,组建城区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初步建立覆盖所有城市社区的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五是加大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力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并在内部明确专人负责,添置必要设备,加大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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