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国务院打击商业欺诈,治理违法广告的工作部署,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确引导人民群众使用保健食品,2008年1月我局对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了1起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现以二OO八年第一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予以公布,并移送自治区工商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附件:第一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2008年第1期
1
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中为:双奇)
武汉东方之子生物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未标示
新消息报
2008.1.5/1.12
擅自篡改
审批内容
发违法通知书
移送工商部门
原审批保健功能:调理肠胃、增强免疫力。国食健字G20050701.适应人群:免疫力低下者。
违法内容:该保健食品广告严重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误导消费者。在广告中宣称适宜人群:慢性结肠炎、顽固性腹泻、慢性(糜烂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痛、腹胀、恶心、呕吐、返酸、打嗝、便秘、肠鸣、体瘦体弱等症。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一人胃溃疡,全家都遭殃。慢性腹泻,可以快治。高含量双歧杆菌:遏制肠胃恶变。活菌双奇:治愈快,不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