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5日,记者从重庆市广播电视广告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将强化与工商、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的合作,继续从严实行“广告违法一票否决制”,切实加强广告播放管理、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还市民一个洁净的荧屏、声屏。
全市广电行业广告年收入近10亿
据市文广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有广告经营权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共有36个,其中市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2个,区县(自治县)播出机构34个。市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中有6个广播频率、 11个电视频道(其中上星频道1 个,地面频道9个,移动频道1个)、广告经营机构、3个。2007年,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总收入为97617万元,市级92225万元,其中广播广告收入7762万元,电视广告收入89223万元;区县5392万元,其中广播广告收入124万元,电视广告收入5062万元。
虚假违法广告“外衣”几多?
市文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广播电视机构播放的虚假违法广告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发布医疗、药品、医疗美容和保健食品广告;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和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医疗、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治愈或保证疗效;广告内容超过审查出证范围,虚假夸大;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等等。在诸多虚假违法广告中,目前危害最大的是虚假医药和保健食品广告。
270多条虚假低俗违法广告被停播
去年9月至今,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统一部署,市文广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广电播出机构广告播放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据统计,共停播涉嫌内容虚假、格调低俗的医疗、药品、保健类广告和性暗示广告270多条次;整改夸大疗效,文字、画面不符合规定的广告190多条次;纠正违规超时,超次插播广告、违规播放游动字幕广告、挂角广告及不良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等行为29次。市文广局专门发出违规广告整改通知单39份,进行诫勉谈话5次。
违法违规广告屡禁不止原因何在?
市文广局负责人分析认为,违法违规广告播放屡禁不止,主要是有些广电媒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危害认识不足,对播放广告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认识不足。其二,2004年我市广播电视系统体制改革后,各区县新成立的文广新局由于人员、经费都比较紧张,普遍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很多时候只能靠人工,凭经验来判断,无法实施有效管理,或者碍于情面,审查流于形式,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其三,有的播出机构审查、管理制度随意性很大,审查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其四,广电、工商、卫生、食品药监“九龙治水”,相互职责不清或有时配合不够。
价值200多万的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广告播放
市文广局先后投入200多万元,建立了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测系统,通过采集各播出机构播出前端回传信号,对全市各级播出机构的广告播出情况进行监测,实施适时监看监听,安排专人记录整理,按月汇编《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情况监测报表》,为调查取证提供重要实物依据,为查处违规广告播放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铁碗”整治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市文广局负责人表示,将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加强广告播放管理,健全、落实广告审查员制度和播出机构负责人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监听监看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处理反馈制度,建立社会监督及公众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与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管理部门的沟通配合,在第一时间叫停违法违规广告,从严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尤其是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及时通报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虚假违法广告和不良广告问题,将广告经营守法情况作为播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年检考核指标,对广告导向出现错误或播放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社会影响很坏的重特大案件,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重庆广播电视机构“誓言”自律
重庆人民广播电台、万州广播电视台等5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昨日(11月5日)就广告经营与管理工作作了经验交流。与会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人还共同签署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自律公约》,表示将进一步增加公益广告的播放数量,认真审查每一条拟播的广告,坚决做到导向偏差和错误的广告一律不播出,内容低俗的广告一律不播出,格调低下的广告一律不播出;坚决做到依法承接、审查和播出各类广告,坚决杜绝涉嫌违法虚假的医疗、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坚决抵制手续不全或擅自改变审批内容的广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广告经营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制度,并欢迎社会对其广告播放情况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