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指出, 当前吉林省医药产品出口与医药产业的发展很不适应,医药产品出口仍处弱势。针对这种现状, 在2008年,吉林省将着力扶持长春、通化两个国家级医药出口基地的建设和发展,鼓励和支持国际认可的中医药标准规范体系中心建立,以省中医药科学院为主体机构组建“吉林省中医药质量标准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