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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谁来为“健康讲座”把关?

    来源:严小乔   作者:泰州新闻   点击:925   发布日期:2010-4-6
     
      
      本报近日连续报道了“健康讲座”频频盯上老年人的事情。对于真假难辨的“健康讲座”,相关部门如何进行监管?
    部门说法:
        监管有难度
        泰州工商局法制处王处长说,如果“健康讲座”在现场销售产品,必须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展销许可证,工商部门将对其营业执照以及推销的产品进行审查。如“健康讲座”对销售的产品人为夸大功效,进行虚假宣传,或销售的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但目前不少“健康讲座”为了规避执法检查,并不在现场销售产品,而是让老年人留下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事后进行产品推销,方式更加隐蔽,工商部门监管难度很大。
        王处长说,如“健康讲座”推销保健食品,执法主体目前并不明确。根据2009年6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目前具体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王处长说,如“健康讲座”涉嫌诈骗,应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耿建忠说,对于构成经济犯罪的“健康讲座”,公安部门接受群众举报,依法进行查处。如销售保健品属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的治疗仪器没有效果,收取押金卷钱逃走等,均涉嫌诈骗。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储存15万元以上的涉嫌诈骗产品,公安部门将立案查处,对于普通诈骗,公安部门也会介入。
        耿建忠说,公安机关监管一般是事后追究,也就是违法事实成立之后予以查处。对规模较大的集会,公安部门施行备案制,但这些“健康讲座”有时候会把人数控制在备案标准以内,公安部门很难监管。
        本报4月1日的报道中,在兴化一酒店开办的“健康讲座”,所发门票上就已注明:本次活动仅限150人参加。
    市民建议:
        加强源头监管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相关部门对“健康讲座”应加强源头监管,未雨绸缪,不要等到老年人受骗上当之后再进行查处。
        兴化市民王先生说,他父亲多次参加“健康讲座”,也买了不少没有效果的保健品。虽然有时候相关部门会介入处理,但最后的结果要么就是“健康讲座”组织者被罚款,要么就是“健康讲座”组织者跑掉了,对于受害老人来说,并没能挽回损失。
        “相关部门如果能够从源头上进行监管和把关,老人们也不至于受骗上当。”王先生认为,如果在“健康讲座”开办之初,相关部门就能够及时介入,即使查不到“健康讲座”的什么问题,也会起到震慑作用,防止老年人受骗上当,“不要总等到有了问题再去查。”
        市民程先生认为,不少“健康讲座”真假难辨,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实施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综合治理以“健康讲座”为形式,非法宣传推销保健品的活动。
        市民康女士认为,相关部门也应对提供租赁场所的单位提出要求,提供租赁场所的单位应对“健康讲座”进行核查,如“健康讲座”从事非法活动,应追究提供租赁场所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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