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对小容量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的生产工艺和处方组织生产。 二、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将本辖区内注射剂和特殊药品生产企业,近两年来监督抽验有不合格产品企业,近期群众举报、投诉的企业作为日常监管重点,不间断实施飞行检查。 三、严格执行药品GMP认证监督整改责任制,将认证缺陷项目整改责任予以分解落实。 四、各驻厂监督员做好对企业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发挥监督员的日常监管作用。 五、完善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 六、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记录、收集所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品种的不良反应病例,尤其是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的病例,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做好对新上市药品的监测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