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保健用品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长的,生产企业应当申请再注册。经研究,从2007年12月28日起,对保健用品生产批准证书及批准文号有效期已届满、或三个月之内将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的保健用品开展再注册工作。
保健用品再注册申报资料的要求
申请保健用品再注册需要报送以下资料:
1. 《保健用品再注册申请表》
2. 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
3. 保健用品生产批准证书及其附件原件、复印件;
4. 厂房、车间平面布局图,主要设备一览表;
5. 三年内生产、销售及纳税情况的总结;
6. 三年内消费者对产品反馈情况的总结;
7. 产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
8. 产品按质量标准全检的检验报告;
9. 申请人执行《陕西省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暂行)情况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0. 申请人对原注册产品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及修订意见;
1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其它资料。
上述资料,均要求书面资料一式六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填报申请表电子版。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受理大厅(西安市翠华路大唐电信院内办公楼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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