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暂停销售心宁片等五个违法药品广告品种的通知
云食药监市〔2007〕53号
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
根据我局9月份药品广告监测结果,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心宁片”、济南东方制药有限公司“首志健脑颗粒”、陕西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心欣舒胶囊”、甘肃天水歧黄药业有限公司“首乌丸”、沈阳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哮喘片”等5个广告品种,使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手段进行违法广告,情节恶劣。依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上述5个品种的销售,对违反要求继续销售的上述违法广告品种依法进行扣押。
经研究,各地在对违法广告品种采取扣押措施时,各执法单位对当事人送达我局关于暂停销售药品的通知后,可不再另外开据《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但应认真填写《扣押物品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