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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外保健食品广告备案指南

    来源:浙江药监保健品化妆品协调监督处   作者:   点击:277   发布日期:2008-2-20
     
    省外保健食品广告备案指南

    一、办事依据

    《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

    二、办事项目

    省外保健食品广告备案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备案条件

    (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二)原审批通过的《保健食品广告申请表》复印件1份;

    (三)原审批广告内容的电子化文本(为JPEG格式文件,电视、声音广告为脚本文件电子化文本);

    (四)广告主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五)电视广告和广播广告需提交与通过审查的内容相一致的录音带、光盘或者其他介质载体1份;(六)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

    所有资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规定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办理程序及工作时限

    1.办理程序 省局受理大厅受理→保化处资料审查→备案

    2.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责任处室、责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责任处室: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协调监督处

    责任人:邵元昌

    联系电话:0571-88903253

    监督电话:0571-88903374

    六、工作流程图 工作流程图.doc

    七、申请表格

    要求事先在我局网站(www.zjfda.gov.cn)上填写好电子《申请表》

    省外保健食品广告备案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_-----省局受理大厅受理(5个工作日) -----省局保化处审查(10个工作日)---- 备案结果送达申请人

    联系电话:0571-88903253

    监督电话:0571-8890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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