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整治虚假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近日,兰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兰溪市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对全市为期8个月(4月~11月)的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媒体发布的广告,包括电视、电台、公共场所电子显示装置、报纸、杂志和固定印刷品等上发布的广告,超市、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等店堂广告,户外广告以及街头小报。
重点整治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疗效、产品功效或适用人群超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范围的行为;未经审查(备案)擅自发布及伪造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使用过期文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医务人员、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
同时,对此次保健食品广告整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违法广告信息,提醒消费者不要被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欺骗;二是整治工作要有重点、有方向、有成效,摸清保健食品广告的特点、规律,严厉查处几起典型的案件,起到警示作用;三是要以本次保健食品广告为契机,积极探索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