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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保健品赠免费旅游 老人旅途中死亡家属讨说法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点击:216   发布日期:2008-8-12
     
       “还我老伴来!”法庭上,指着被告,年近八旬的姚先生泣不成声。

      去年10月,在购买了一万多元保健品后,姚先生获得了店家赠送的“北京双飞六日游”,可没想到,开开心心的旅途成了一个噩梦:老伴在旅游途中因心肌梗死去世。

      谁应该对老人的去世负责?提供免费旅游的保健品店主该不该承担责任?日前,宁波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买满万元就送免费旅游

      79岁的姚先生介绍,一年前,经人介绍,他在位于江东彩虹南路的养怡坊保健食品经营部,购买了2900元的枸杞胶丸和2900元的核酸两种保健品。

      不久,店老板印某对外发布广告称,只要客户购买保健品总金额超过一万元,就可参加他们组织的“北京双飞六日游”活动。

      因为一直想去北京看看,姚先生和妻子应女士一合计,决定再购买一些保健品。去年8月15日,夫妻俩又花了7000多元钱买了一种名为“关节元素”的保健品,得到免费旅游的机会。

      老人因心肌梗塞去世

      在印某的安排下,去年10月13日,姚先生夫妻俩和其他一些老年人,参加了由宁波东南商务旅行社承接的旅行团,从宁波坐飞机到北京旅游。

      10月18日上午7时多,“六日游”的第5天,应女士上了大巴,准备去天安门附近逛逛。这时,姚先生发现老伴呼吸有些不顺畅,脸色不对,便让司机将老伴扶下车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但应女士的情况没有好转。

      随后,应女士被送进了附近的医院进行急救,但最终还是因心肌梗死,抢救无效去世。

      旅行社只愿人道补偿

      意外发生后,应女士家属多次与印某和旅行社协商,处理善后赔偿事宜,但一直没能达成一致。

      去年12月27日,姚先生及其子女将旅行社和印某告上法庭,认为被告未曾考虑旅游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而一味安排高强度的活动;老人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后,未尽相应的注意义务,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情况恶化,最后造成应女士死亡。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5万余元。

      对此,旅行社表示,他们组织的是一个“老年团”,行程安排相对宽松。应女士本身身体不是很好,患有冠心病和高血压,几天旅游下来经常感到很疲惫,有不良反应,导游也曾建议她不要参加行程,多休息,但老人还是要跟着走,最终病倒了。

      旅行社表示,他们没有过错,对于老人的不幸去世深感难过,愿意承担一些人道主义的补偿。

      要当心“免费”的陷阱

      当天的庭审中,印某没有出庭,这让死者家属很气愤。

      家属介绍,如果不是免费旅游的“诱惑”,他们是不会参加这次活动的,而且印某在旅行时是全程陪同的,可是出了事,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由于当事人双方同意先调解,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消保委了解到,近年来,“买保健品送免费游”这种推销方式吸引不少老年人,由于他们普遍存在“花钱买健康”的心理,加上“免费游”主要集中在热门线路,比较适合老年人,所以两者一拍即合。但要注意的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不可冲动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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